经学校批准,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)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布招聘计划、报名、资格初审、资格复审、笔试、面试等程序进行。经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)研究,同意以下同志为拟聘用人选,并公示如下:
全丽,硕士研究生,云南民族大学,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。
以上拟聘人员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起至12月27日18:00止,共计7个工作日,对上述拟聘用人员结果有异议者,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。
监督电话: 0873- -3694846 (红河学院纪检处) .
0873- 3694779 ( 红河学院人事处)
红河学院人事处
2023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