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规范公务出行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高校建设,保障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3月21日下午,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)在明德楼416会议室举行公务出行社会化定点租赁车辆服务签约仪式。会议由综合科负责人张国志同志主持,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)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)主任马坤分别与红河州云上梯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、蒙自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、红河州和睦车队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约,并向三家公司代表表达了对未来的合作展望与信心。此次签约,进一步为学校师生提供了更安全更优质的出行保障。